主 要 職 責
(一)負責組織或參與對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和決策諮詢,提出政策性建議和諮詢意見。
(二)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牽頭組織國務院重要會議的文件起草,參與黨中央重要會議的文件起草工作。
(三)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指示,單獨或組織、協同關方面起草、修改國務院有關重要文件,起草國務院領導同志部分重要講話等文稿。
(四)對國內國際經濟形勢、各主要國家經濟政策和社會發展政策進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建議。收集、分析、整理和報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信息、動態,為國務院決策提供參考建議。
(五)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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